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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 | 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
名稱: | 鄂溫克旗人民政府關于啟用鄂溫克旗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的通告 | 文號: | 鄂政字〔2020〕151號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發(fā)布日期: | 2020-10-27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提高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的質量和效率,保證合法、及時、高效地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經旗政府同意,決定啟用“鄂溫克旗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鄂溫克旗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是旗政府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所使用的業(yè)務專用章,僅在審理復議案件中涉及程序方面的文書上適用。
二、“鄂溫克旗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具體適用范圍是:行政復議申請受理通知書,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行政復議告知書,行政復議申請轉送函,行政復議答復通知書,規(guī)范性文件轉送函,停止執(zhí)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責令受理通知書,責令恢復審理通知書,延期審理通知書,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行政復議調解書,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責令履行行政復議決定通知書,行政復議建議書,行政復議決定書,其他程序方面應加蓋該專用章的法律文書。
三、“鄂溫克旗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由旗司法局負責管理,并按程序審批后使用。?
四、“鄂溫克旗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自本公告之日起啟用。
附件:印章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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