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標(biāo)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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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 |||
來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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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
來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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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0:16 | |
信件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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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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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民政局 |
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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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11:38 | |
回復(fù)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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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wǎng)友您好,您在互動交流欄目咨詢的關(guān)于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哪些證件的問題已收悉?,F(xiàn)回復(fù)如下: 離婚需要的材料有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jié)婚證。先申請一個月冷靜期,期滿后離婚需提交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jié)婚證原件和復(fù)印件各一份,離婚協(xié)議書三份,2寸近期藍(lán)底照片各兩張。如有疑問,可撥打婚姻登記處電話。婚姻登記處電話:0470-8819986。 感謝您對互動交流欄目的關(guān)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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